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
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邀请比选公告
为拓宽融资渠道,支持公司持续发展,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于近期启动8亿元私募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工作,拟通过邀请比选方式,遴选一家券商金融机构作为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的主承销商,诚邀各证券公司参与本次比选活动。
一、资格条件
(一)参选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(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,若是分支机构参与参选,还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);
(二)参选人需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《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》(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);
(三)参选人或其母公司近三年(2020-2022年)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均为BB类及以上的证明材料(2020、2021年分类结果请提供证监会网站公布结果查询截图加盖公章,2022年分类结果请提供相关说明并加盖公章);
(四)参选人应无下列行为(符合并提供承诺书,格式详见附件):
1. 有违反法律、法规行为,依法被取消参选资格且期限未满的;
2. 因招参选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,被有关招参选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;
3. 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,且资产被重组、接管和冻结;
4. 参选人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,有失信记录;
5. 参选人近3年因同类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管理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;
6. 参选人及董监高成员近3年有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处罚;
7. 参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;
(五)参选人应符合下列条件(符合并提供承诺书,格式详见附件):
1.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/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,不得同时承接同一合同项下的承销业务;
2.参选人股东或出资人等为同一人的不同参选人,不得同时承接同一合同项下的承销业务;
3.参选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和弄虚作假。
(六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;
(七)报价区间:本次比选的承销费率报价区间为0.125%至0.15%。
二、需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如下:
1.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、《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》复印件、符合上海(深圳)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,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复印件;
2.公司简介及竞争优势和综合实力;
3.公司近六个月成功发行AA级国有企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息 (包含:发行主体、债券代码、 发行期限、利率);
4.近三个月AA级国有企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市场整体发行的利率情况;
5.公司2022年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结果(提供网络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);
6.公司2022年公司债券承销规模排名(提供wind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);
7.公司2019年-2022年在海南地区的公司债券承销规模(提供wind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);
8.公司2019年-2022年在海南地区的公司债券承销只数(提供wind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);
9.公司2019年-2022年收到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不含派出机构)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(含行政处罚、责令整改措施、警示函、监管谈话措施、限制业务活动措施、责令限制高级管理人员权利监管措施等)相关情况(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);
10.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发行方案;
11.公司对本项目的项目人员配备;
12.综合金融服务方案;
13.报价:申报发行费用;
14.无违法、违规的说明、无重大诉讼、仲裁的说明(近三年);
15.服务承诺书;
16. 提供评审材料的电子文件壹份(U盘形式,请标明公司名称),密封在参选文件正本中。
三、评审资料的递交
1.将评审所需资料加盖公司公章,装订成册并密封,提交一式三份(正本壹份,副本贰份);同时需提供评审材料的电子文件壹份(U盘形式),密封在参选文件正本中。
2. 提交资料时间:2023年9月18日前将评审资料递交或邮寄至我司财务部,评审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,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,封套上写明:
项目名称:选聘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
参选人名称:
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将不予受理。
四、我司对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,最终以承销团队实力、对本项目重视程度、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业务过往业绩、发行总体费用等相关方面的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公司为服务单位。
五、联系方式
招标人: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;
地 址:海口市世纪广场路1号;
邮 编:570208;
联系人: 周老师
电话:0898-68502106;
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
2023年9月5日
附件二: 附件二:承诺书.docx